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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06-06 16:49:27 点击数:
高校是高知识群体和优秀青年聚集的地方,高校的青年教师是高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有生力量,在校大学生是国家的希望与未来,把他们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把广大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凝聚到党组织周围,是高校完成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提高党在广大知识分子中的影响力、推进高校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的重要意义 第二十次全国、全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加强青年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高校党的建设一个重大问题来抓,要高度重视在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中青年专家等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中发展党员,优化高校党员队伍结构;强化大学生组织建设,形成“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的组织新格局。 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是增强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在高校影响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人才强校战略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最为有效的途径;对学院的稳定及实现健康快速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发展党员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的党员队伍,为我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发展党员的全过程,加大发展力度,提高发展质量。努力使35岁以下青年教师党员比例不低于35%。在校学生党员比例提高至6%,实现建立学生党支部的目标,使我院的学生党员队伍不断壮大。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从党的事业的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学期有检查,年终有总结。采取组织部督查和支部自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于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对于典型,多总结、多交流。 (二)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真正把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组织管理能力强的干部选拔到党务干部队伍中来。建立完善的党建制度,健全党务材料,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度可行。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党组织的工作能力。积极建立学院党委委员及支部委员联系学生党员制度。 (三)发挥“两课”和业余党校教育的渠道作用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院、系分层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要配合“两课”大力改革教学方法,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党建网页,开辟“网上党校”和“网上团校”,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模式,充实教育内容,增强时代精神和先进性,提高“两课”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为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四)进行自我教育和实践教育的延伸 各党支部要组织青年教师和学生建立学习小组,结合报告会、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引导青年达到“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目的。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活动,了解党情、国情、民情,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长期奋斗的思想。 (五)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制度 1.健全“两册三表” 学院组织部及各党支部要分别建立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管理档案。内容主要是“两册三表”,即: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预备党员及正式党员花名册和入党申请人统计表、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预备党员及正式党员统计表。 2.完善团组织推优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 共青团员要由团组织推荐。党组织要加强对共青团组织“推优”工作的指导。要建立健全推荐制度,建立“推优”花名册,形成规范的推荐工作程序。 3.坚持发展党员“三制” 一是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二是坚持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票决制”;三是坚持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4.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严格控制发展党员比例:大专学生为6%,中专学生为1 %。 (2)发展党员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3)每年三月初报送当年发展计划。 (4)支部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考察、教育2-3个月,经过团组织推优和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名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名入党积极分子应每个季度向党支部书面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情况1次。 (5)经过半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考试中无不及格成绩,在学习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经支委会讨论决定,可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在支部内部宣读。 (6)满1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取得学院业余党校培训班结业证书,征求辅导员、党内外群众意见,评价为“优良”且入党材料齐全,政审无问题的重点培养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通过,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公示,并将材料上交学院组织部进行预审。未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原则上不能作为发展对象。 (7)经学院组织部预审合格后,领取《入党志愿书》,2名正式党员作为其介绍人(一般是培养联系人)在志愿书上填写意见并指导入党人规范填写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将大会决议填写在相应栏目中,最后交由365备用地址审查,报党委审批。 (8)党委委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9)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并签署意见。审批结果予以公示。 (10)组织新党员入党宣誓。新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内活动,预备期为1年。 5.做好组织档案保管和交接工作 预备党员档案先由支部保管,转正后并入人事档案。党员档案转出时用统一封条密封,并由本人领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经支部整理后密封,由本人交给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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